​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专项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24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2022年1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厅党组带领全厅党员干部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推进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良机,增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开展整改,全厅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清单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和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省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宏文同志多次安排部署,在省委巡视办反馈问题后,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问题整改。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不深入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上级文件“束之高阁”。

整改措施:在2022年3月30日前对《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在党组会议上重新组织学习。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厅党组召开2021年第35次扩大会议,对《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组织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贯彻不到位,安排部署“蜻蜓点水”。

整改措施:2021年12月底前公布2022年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县名单,加快实施第二批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逐步提高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持续开展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完善设施设配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到2022年,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60%以上。积极指导黔东南州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建设,重点在项目建设上给予指导,继续推进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打造工作,对集聚区工作开展进度进行月调度,确保打造效果。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2021年8月9日第20次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乡镇污水、村镇垃圾、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等工作重新梳理,确定2021年12月底前公布2022年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县名单,加快实施第二批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持续开展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不断完善设施设配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向30户以上自然村寨延伸,到2022年,全省30户以上自然村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60%以上;积极指导黔东南州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州建设,重点在项目建设上给予指导,继续推进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打造工作。

3.跟踪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差强人意”。

整改措施:厅党组带头加强帮扶点调研工作,坚持调研时间服从调研工作质量,帮助帮扶点解决实际问题。厅村镇建设处加强对六枝特区的4个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指导,督促推进试点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厅党组带头加强帮扶点调研工作,坚持调研时间服从调研工作质量,帮助帮扶点六枝特区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六枝特区加快推进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目前,六枝特区6个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已基本建设完成。

(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责任未压实,指导不到位,监管有盲点

1.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未压实。

整改措施:对七星关区、六枝特区、黎平县、从江县等6户群众因新房未完工、独立户口、危改过渡期等原因仍住危房和11户群众存在“两头住”“子女住新房,老人住危房”或“翻修危房”问题开展实地督导,压实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毕节市七星关区对坡镇中心社区赵某某户(一般户),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21年11月5日搬至长子谢某某户安全住房解决住房安全;黎平县双江镇乜洞村吴某某户(一般户)新建房屋于2022年1月建设完工并入住;六枝特区纳骂村五组李某某户(一般户),因子女中有两名公职人员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该户新建房屋已建设完工并于2021年11月入住;七星关区对坡镇中心社区谢某某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021年8月采取异地选址新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2021年11月24日完工并入住;从江县贯洞镇归省村杨某某户(一般户)2021年7月因地质灾害导致房屋变成D级危房,该户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同时向应急部门申请应急救灾整治,2021年8月19日纳入应急管理部门救灾整治对象,并享受应急救灾补助资金2.9万元,该户不能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该户新建房屋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正在有序建设,2021年10月22日搬至村集体安全住房居住,已解决住房安全保障;从江县洛香镇登岜村五组杨某某户(一般户)2021年10月20日搬至其安全住房居住;七星关区朱昌镇发启村罗某某户(一般户),在发启村丰包组另有安全住房,2021年10月27日已搬至安全住房居住;七星关区朱昌镇发启村坝脚组彭某某户(脱贫户),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21年10月27日已搬至安全住房居住;威宁县小海镇营丰村张某某户(脱贫户),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2022年2月7日搬入位于小海镇营丰村四组安全住房居住;威宁县小海镇营丰村张某某户(一般户),纳入2021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采取原址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已完工入住;江口县闵孝镇中练村邓某某户(一般户),该户有木结构安全房屋1栋,在木结构房旁有1间土坯危房,于2021年10月30日拆除。六枝特区岩脚镇锦钟社区徐某户(一般户)家中老人已过世多年,本人常年外出务工,在本村也有安全住房。省委巡视组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实际为该村陈某某户(脱贫户)老房有生活痕迹,该户2018年享受一级农村危房改造,已兑付补助资金3.5万元,该户于2021年11月30日搬入安全住房。七星关区朱昌镇发启村盖某某户(一般户),其子雷某户位于发启村丰包组有约13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安全住房,盖某某户于2021年10月27日搬至其子雷某安全住房共同居住。七星关区朱昌镇双堰社区游某某户(低保户),未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其次子查某某户在双堰社区一组有约40平方米的安全住房,游某某户于2021年10月27日搬至次子查某某户安全住房共同居住。望谟县麻山镇纳夜村二组李某户(一般户)原危房于2021年10月27日拆除,盘州市保田镇五朋村黄某某户(一般户),该户原危房安装电表于2021年12月15日拆除,危房已标识警戒,未入住。

2.住建系统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对巡从江县、黎平县、江口县、七星关区、普定县、盘州市问题组织开展1次实地督导,压实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1次业务培训,系统学习《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等我省现行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政策。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11月19日,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业务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开展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业务培训,共计培训350余人。二是开展实地督导。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实地督导。从江县、黎平县、江口县对2021年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档案逐一核实,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完善“三榜三公示”和县级批复资料。七星关区对坡镇中心社区赵某某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于2021年10月30日搬至其弟谢某某户安全住房内居住,该户已放弃危房改造;谢某某户(低保户),目前居住在村集体安全公房内,该户放弃危房改造;肖某某户(低保户)因同一户籍下,其母另有安全住房,该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于2021年10月31日搬入对坡镇中心社区闲置安全公房居住。普定县穿洞街道靛山村褚某某户已搬至砖混结构住房居住。盘州市保田镇五朋村侯某某户(脱贫户)、张某某(脱贫户),保田镇甘河村宋某某(脱贫户)、周某某(脱贫户)、陈某某(脱贫户),丹霞镇木龙村唐某某(脱贫户)等6户已完成危房改造配套门窗、蹲便器以及冲水器等设施安装。

3.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责任浮于面上。

整改措施: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按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实施;要加快推进“贵州省农村住房直报系统”研发进度,及时发挥动态监测及预警作用;组织各地3月底前将2021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信息真实、全面录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档案信息系统”。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农村住房保障政策。2022年3月31日,联合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计划(2022-2025年)》(黔建村通〔2022〕29号),对“十四五”时期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进行明确。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保障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研发。“贵州省农村住房直报系统”已于2021年10月研发测试完成,于已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投入使用。2022年1月6日,印发《关于做好贵州省农村住房直报系统信息录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对2021年动态新增危房改造713户(含农村低收入群体498户)已全部录入。同时,组织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填报信息进行核实,提高信息精准度。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较迟缓,执行有落差,成效不明显

1.宜居农房建设试点进度滞后,预定目标难以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贵州省2021年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市州和县区对2021年第一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开展验收,将资金拨付情况列入验收内容。对试点建设进度滞后,未按要求建设完工的试点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时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取消试点资格。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等住建领域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开展排查,确保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按时支付,避免新增拖欠工程款问题,严格防止“边排查整治,边新增拖欠”的现象。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培训指导。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对七星关区、锦屏县、黎平县、盘州市等县(市、区)宜居农房试点建设开展实地督导。2021年12月20日至22日,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乡村建设培训,共计培训120人。截至2022年4月,专项巡视指出的17个问题试点已进入实质建设阶段,2021年第一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已基本建设完成。二是组织试点验收。2022年4月15日,印发《贵州省2021年宜居农房建设试点验收评估方案》,组织对2021年第一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开展验收和2021年第二批宜居农房建设试点推进情况开展评估。

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推进不力,工作成效未能体现。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2018年15个省级传统村落示范村终期验收评估,对2019-2020年26个省级传统村落示范村阶段性评估工作,并对验收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全省通报,按季度调度督促落实。

整改状态:正在整改。

整改情况:2022年3月18日,印发《关于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示范村评估工作的通知》,分三个时间阶段对41个省级示范村示范成效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评估验收。已完成首批15个村评估验收工作。

(四)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到位,作风不严实,个别问题甚至“边改边犯”

1.问题整改调门高、落实差,“口头整改”。

整改措施:对资金支付较慢的黔东南州和其他支付进度较慢的瓮安县、三都县等县区,开展实地督导,深入了解资金支付过程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分析和解决,确保问题整改实改。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和2022年3月,对资金支付较慢的黔东南州和县(区),开展督导,深入了解和帮助分析解决资金支付过程的问题和困难。截至2022年3月20日,2021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付率已由2021年8月国务院大督查反馈的17.74%上升到73.9%。剩余资金已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结转纳入2022年集中统一支付。

2.对整改落实情况不核实、不较真,“纸面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对盘州市保田镇五朋村马某某户房屋改造情况进行实地复核,确保该户切实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盘州市保田镇五朋村马某某户(脱贫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在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园区)安置点有安全住房。该户已搬至安全住房居住,搭建的偏房已拆除。

3.“厅长包片、处长包县”整改工作讲形式、走过场,“边改边犯”。

整改措施:对本次巡视发现调研台账出现“我局”“我县”等字样的10名干部和在“厅长包片、处长包县”工作中作风漂浮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干部职工“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工作能力的提升。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厅党组召开2021年第35次会议,由党组书记对本次巡视发现调研台账出现“我局”“我县”等字样的10名干部和在“厅长包片、处长包县”工作中作风漂浮的干部给予集体通报批评。二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动干部职工“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工作能力的提升。

三、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厅党组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难得机遇,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感恩奋进,苦干实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既在“当下改”中求实效,又在“长久立”上下功夫,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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